携程亲子园虐童事件涉法问题如何看
律师详析罪与非罪、此罪和彼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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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频显示,老师在帮孩子脱衣服时,将孩子推倒撞到了椅子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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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频显示,老师给孩子喂不明物品,小男孩吃完之后哭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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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长宁公安分局官方微博发布事件进展 |
本报记者 张倩
近日,一段“携程幼儿园教师虐童”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中,一名女性粗鲁地为幼儿穿脱衣物,并推搡幼儿,致其摔倒后头部撞到桌角;另一名女性则逼迫孩子吞咽不明物品,导致孩子无助哭泣。有家长指出不明物品是芥末。
“这些孩子好可怜”“这名无良幼教一定要受到处罚!”该视频传播后,引发社会各界强烈关注。
亲子园3人被刑拘
昨日, 上海长宁公安分局宣布,警方在介入调查携程亲子园事件后,已对涉事4名工作人员中的3人依法刑拘。警方通报称,11月8日上午,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向长宁警方反映,发现其开办在办公楼内的携程亲子园,存在工作人员疑似伤害在园幼儿身体的行为。警方立即派员到场控制了涉事的4名工作人员。现其中3人因涉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媒体报道,携程亲子园是携程开办的企业内部托幼点,委托《现代家庭》杂志社读者服务部(为了孩子学苑)日常运营管理,自2016年春节后正式运营。《现代家庭》杂志社读者服务部属独立法人单位,目前已就此事件发表公开致歉信。作为主管部门,上海市妇联回应了此事件,称将密切关注此事后续进展。
为什么不是故意伤害
和虐待罪?
网友在怜惜幼儿同时,也十分关注施虐者到底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对此,记者采访了律师。
“近年来,尽管虐待儿童事件越来越多地见诸报端,社会反响也比较强烈,但目前为止,我国刑法尚未设立虐童罪,倒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主任胡瑞江说。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关于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但是目前为止,对于情节恶劣如何认定尚没有具体的司法解释。”胡瑞江说,司法实践中,执法或者司法机关会参考施虐者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的持续时间、手段、方式,以及对于被监护、看护的人造成损害的程度、社会的反响等,对事件作出认定。
就携程亲子园的虐童事件来说,胡瑞江个人认为,“随意殴打、推搡,还塞不明物给2岁幼童吃,应属于情节恶劣的行为。但如果相关部门最终认定不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施虐的工作人员则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记者注意到,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单位也可成为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犯罪主体。
“该设定主要是针对养老院、孤儿院、幼儿园等机构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的。”胡瑞江说,单位存在有组织的虐待行为的,比如单位负责人在开会时要求工作人员如果遇到幼儿园小孩不听话的情况,就塞芥末给孩子吃等,这种情况下,就构成单位犯罪。按照规定,单位构成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该罪处罚。
据媒体报道,携程亲子园是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委托隶属于上海《现代家庭》杂志社的第三方早教机构管理运营的,如果不存在有组织的虐待行为,携程和该第三方机构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有网友提出,虐待监护、看护人也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是否可以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这两个罪从犯罪构成来讲是有明显区别的。”胡瑞江说,从犯罪结果来看,故意伤害罪必须要轻伤以上后果才构成犯罪,主观上也必须以对对方造成损伤为目的;而虐待监护、看护人罪在主观上没有这种目的,可能只是发泄情绪、便于管理等。
要注意的是,很多网友提到了虐待罪。“虐待罪最明显的特征,构成该罪必须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比如父母虐待子女、子女虐待父母等。”胡瑞江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