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而不得,他把女同学扔下19楼
昨日,他一审被判死刑
本报记者 高敏 实习生 狄欢婷
本报讯 苦追女孩8年,表白遭拒,他竟狠心地把女孩从19楼阳台扔了下去,女孩坠楼当场身亡(本报8月24日曾作报道)。11月9日,杭州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薛某故意杀人罪名成立,被判处死刑;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15万元。
被告人薛某和被害的女孩丽丽(化名)是高中同学,都来自河南林州。今年2月,在美国深造的薛某得知丽丽在杭州后,从国外来到杭州。此前,薛某一直苦追丽丽,送过包包、项链等各种礼物,但丽丽始终没有接受他成为男朋友。
在杭州,丽丽原本和另两个单身女同事合租着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薛某来的时候,一位室友正好要退租,为了节约房租,丽丽同意和薛某合租,三个人各自有独立房间。
合租后,薛某明显感觉到,丽丽对他的态度产生了变化。“一开始见面还说几句话,后来基本不理我,发生过几次很大的争吵,微信上也不怎么理我,到后来干脆微信也把我拉黑了。”薛某说。
“丽丽觉得,我们俩性格不合适,但是我并不觉得我们俩性格不合适。”薛某也承认,两人从来没有过牵手等男女朋友才有的亲密举动。
今年3月12日,丽丽回老家参加婚礼时认识了一个男生,还合了影。因为这张照片,薛某和丽丽大吵了一架。薛某称,争吵过后,他有过自杀的念头,还准备了一把匕首,到网上查找了各种杀人和自杀的方法,最终没有勇气实施。但事发前一晚,他听见丽丽在跟别的男生打电话,说有男的追求她,但是她不喜欢对方,想拒绝对方。这些话深深地刺激了薛某。
3月21日一早,薛某趁丽丽起床洗漱的时候,进入她的房间,把房门反锁。薛某走过去质问丽丽,边说边推,把丽丽一步步推到了阳台边。仅仅几秒钟时间,等丽丽意识到危险,开始呼救的时候,一切都太迟了……法医鉴定显示,丽丽是因高坠致全身多处重要脏器损伤死亡。
庭审中,薛某的辩护人提出本案是因感情纠纷引发、薛某是激情杀人等辩护意见。但法院审理认为,被害人丽丽在尝试接受薛某多年的追求并合租后,经考察,确定自己与薛某并不适合共同生活,即明确拒绝,合乎情理。在相处期间,丽丽虽有接受薛某所送的手机、皮包等礼物,但这些礼物明显在薛某的经济能力范围之内,丽丽属于被追求者,收受价值普通的礼物并无明显不当。
薛某在丽丽明确拒绝他的求爱后仍纠缠不断,察觉丽丽可能新交男友后自知无望的他,通过网络检索杀人手段,最后付诸实现。法院认为,薛某是有预谋地实施杀人,致被害人当场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法院认定薛某构成自首,但认为尚不足以减轻罪责。法院认为,薛某仅因被害人拒绝其求爱,即将人从19楼扔下,犯罪动机恶劣、手段极其凶残、社会危害严重,依法予以严惩,因此一审判处薛某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