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7)浙0382民初10997号
王琼阳: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和周爱娟、王永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2月27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7)浙0381破161号
本院在执行温州市正强汽摩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强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正强公司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征得债权人浙江瑞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场桥支行的同意后,将案件移送破产清算,并于2017年11月10日裁定受理正强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17年11月14日,本院指定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为正强公司管理人。正强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18年1月3日前,向管理人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温州大道1707号亨哈大厦11层西侧;联系人:方希(18858799099)]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正强公司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8年1月9日上午8时30分在瑞安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正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财务人员必须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瑞安市人民法院
(2017)浙0381破162号
本院在执行瑞安市哲敏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哲敏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哲敏公司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征得债权人浙江瑞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同意后,将案件移送破产清算,并于2017年11月13日裁定受理哲敏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17年11月14日,本院指定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为哲敏公司管理人。哲敏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17年12月21日前,向管理人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时代广场商务楼6楼;联系人:王呈祥(1386860903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哲敏公司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7年12月26日上午8时30分在瑞安市人民法院1406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哲敏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财务人员必须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