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7年11月20日
(2017)浙0108民初2658号
于琛琛:本院已受理原告邓伟诉被告浙江力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宋宝余、第三人陈彬彬、于琛琛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证据副本和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8年1月23日14时1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91民初1439号
杨华芳:本院受理原告高泽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191民初14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91民初1441号
杨华芳:本院受理原告高泽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191民初14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91民初1723号
徐维仟:本院受理原告舒立权、林爱军诉你、许春娟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191民初17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91民初1743号
陈伟平: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安淇尔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191民初17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91民初3009号
杭州韬伯健身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涵诉被告杭州韬伯健身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单位三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2月26日上午09时50分在本院三楼六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91民初3011号
杭州韬伯健身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涵诉被告杭州韬伯健身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单位三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2月26日上午09时50分在本院三楼六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10940号
张来波、林尉琴:本院受理原告薛东瑞、董冬兰诉被告张来波、林尉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7)浙0110民初10940号民事裁定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8年2月28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9178号
陈瑶、王宁康:本院受理的原告杭州信义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陈瑶、王宁康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110民初917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17110号
黄建忠:本院受理的原告张美琴诉被告黄建忠、高文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2月5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瓶窑法庭第五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16826号
宁波市鄞州鑫谷缝纫机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杭州三匹马制衣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宁波市鄞州鑫谷缝纫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1日下午14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1民初8555号
王杰:本院受理原告浙江耐鑫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台州椒江分公司诉被告王杰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材料。原告浙江耐鑫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台州椒江分公司起诉要求:一、判令被告支付代偿款本金112000元、利息1617元;2、判令被告支付自2017年9月26日起至还清代偿款之日以代偿本息113617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的逾期还款利息;3、判令被告支付代理费3000元;4、判令原告有权就上述第1、2、3项款项对被告提供的抵押物(浙J7UF36车辆)以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140000元限额内享有优先受偿权;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2月2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审判大楼第七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1民初8593号
濮志松:本院受理原告章霞平诉被告濮志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3月16日09时在本院第17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1民初7913号
周靖:本院受理原告陈沪辉诉被告周靖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材料。原告陈沪辉起诉要求:一、判令被告立即归还2015年4月26日借款现金70000元;2、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2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审判大楼第七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27民初4468号
杭州福业贸易有限公司、麻福业、殷现红:本院受理原告刘国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02月27日上午9点在淳安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7)浙0127民初3108号
许樟根:本院受理葛伟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127民初31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7)浙0205民初3481号
傅平波、丁建良、彭国平:本院受理原告陈炳祥诉你们与徐明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执法执纪廉政告知书、民事诉讼事项提示书、民事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本案定于2018年2月28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17)浙0212民初11009号
严岩、敖梦洁: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支行与被告严岩、敖梦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2018年2月27日8时45分在本院巡回审判点(鄞州区徐戎路126号)第八审判庭江东第八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7)浙0212民初10043号
宁波鼎德源机电工业有限公司、春和集团有限公司、梁小雷:本院受理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被告宁波鼎德源机电工业有限公司、春和集团有限公司、梁小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转普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巡回审判点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7)浙0213民初4198号
毛超:原告周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的(2017)浙0213民初41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毛超应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归还原告周磊借款10 000元。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700元,由被告毛超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213民初5890号
景波:本院受理的原告章腾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原告现起诉要求判令你归还借款20 000元。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2月9日9时整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281民催58号
文安县盛鑫有机硅加工厂,因遗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签发的承兑汇票壹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现予公告。
一、公示催告申请人,文安县盛鑫有机硅加工厂。
二、公示催告的票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签发的号码为10200052 26119339号、票面金额为20000元、出票人宁波可丽纳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收款人余姚市肖东镇丰杨河塑模厂、持票人文安县盛鑫有机硅加工厂。
三、申报权利的期间:自2017年11月15日起2018年1月15日止。
四、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余姚市人民法院
(2017)浙0604民初3650号
钱芳萍:本院受理绍兴市上虞精细化工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604民初36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