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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在本院黄宅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8106号

  洪根荣、陈云霞:本院受理原告陈建荣诉被告洪根荣、陈云霞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案由蓝照辉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黄建华、周彩燕组成合议庭,定于2018年3月8日上午9时20分在本院黄宅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1004民初5463号

  浙江求精缝制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岩凌阳锻压件厂与被告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被告你已停止经营,又无指定他人代收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1004民初5463号民事判决书。被告你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偿付原告黄岩凌阳锻压件厂货款187533.50元,并赔偿自2017年7月1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06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4710元,由被告你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2017)浙1004民初5634号

  徐金女:原告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徐金女、金志强为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地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1004民初56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按原告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1300元,由原告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2017)浙1003民初7457号

  吴忠杰:本院受理原告应国平与被告吴忠杰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本院无法向你直接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原告起诉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150000元,并支付自2016年11月28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2月28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更正:本报2017年9月19日第11版法院公告栏中,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原告应彩霞诉邱红峰一案,黑体字部分及内文中的案号应为“(2016)浙0108民初1950号”,特此更正。

  本报2017年11月1日第9版法院公告栏中,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原告邬国建诉葛成龙三案,案号应为“(2017)浙0106民初8969、8971、8975号”,特此更正。

  本报2017年8月8日第8版法院公告栏中,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原告浙江再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诉浙江天荣鑫担保有限公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7-11-21 2 2017年11月2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