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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82民初14727号

  陈宇龙、谢丽娜、陈勇江、楼倩英:本院受理原告刘巧珍与被告陈宇龙、谢丽娜、陈勇江、楼倩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有关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原告诉请:判令四被告立即归还拖欠原告借款100万元及利息432500元(利息自2016年3月22日起按月利率两分五计算到被告实际履行之日时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案依法由审判员骆巧梅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黄超、黄允荣组成合议庭,定于2018年2月7日9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届时被告应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判决。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7722号

  陈予坚、吕月瑛:本院受理原告王永年与被告陈予坚、吕月瑛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由审判员应秀萍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蒋约苟、石根炎组成合议庭,定于2018年3月6日14时00分在本院第8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7259号

  黄瑞华:本院受理原告应雪松诉你及被告边朝虎、李小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726民初72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5353号

  王金祥、林艳:本院受理原告任伟卿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726民初53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7116号

  龚崇武、陈保利:本院受理原告吴风雷诉被告龚崇武、陈保利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案由张孟有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黄建华、周彩燕组成合议庭,定于2018年3月5日上午9时00分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7-11-21 2 2017年11月2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