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效力。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7)浙0503民初2507号
姜明军:本院受理原告钟权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503民初250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7)浙0523民初3308号
陈洪:本院受理原告郭子建与被告陈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523民初33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陈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郭子建借款120000元及支付逾期利息(自2016年1月2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款清之日止)。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465元(已减半),由被告陈洪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纳。本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述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效力。
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82民初18756号
周学华:本院受理原告赵中诚与被告周学华(332624197607206018)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表、判后答疑告知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依法由审判员朱明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虞敷洪、何正统组成合议庭,定于2018年2月9日14时40分在廿三里法庭二号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届时你应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7)浙0723民初2243号
黄云满:原告臧凤香、张庆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依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723民初22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判令:1、被告黄云满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臧凤香、张庆平借款本金30000元及支付利息5400元(已按借款本金15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从2016年1月26日计算至2017年7月26日止,之后利息以借款本金3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案件受理费686元,公告费650,合计1336元,由被告黄云满负担(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纳)。请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