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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7版:中缝

法院公告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义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8511号

  方珊珊:本院受理原告刘剑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726民初8511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由张东明担任审判长,审判员沈敏、人民陪审员黄颖松组成合议庭,定于2018年3月7日9:15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7763号

  陈春山:本院受理原告于朝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726民初77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限被告陈春山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原告于朝军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400元,合计10400元(利息已按月利率2%计算至2017年10月20日,以后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本案受理费3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陈春山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8401号

  义乌市大陈镇福强食品店、陈云福:本院受理原告浦江县一和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义乌市大陈镇福强食品店、陈云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726民初8401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由周峰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曹德强、人民陪审员黄颖松组成合议庭,定于2018年3月6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1190号

  陈攀红:本院受理原告浦江县黄宅镇前陈织带厂诉被告陈攀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726民初119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4776号

  黄林山、王慧媛:本院受理原告郑正伟诉被告黄林山、王慧媛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726民初477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7 法院公告 2017-11-23 2 2017年11月2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