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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7版:中缝

法院公告

  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7292号

  芮建武:本院受理原告叶进升诉被告芮建武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726民初729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7737号

  周旭杰:本院受理原告黄效洪诉被告周旭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726民初7737号案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3月6日上午9时00分在杭坪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802民初2543号

  濮松良:本院受理的原告沈丽玉诉祝美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802民初254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濮松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沈丽玉借款43000元及利息(以43000元为基数,从2017年3月22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借款实际归还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沈丽玉的其他诉讼请求。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802立预3044号

  李琳军、戴杭山、江良珍、毛晓敏、乐平市安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诉讼风险提示、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园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802立预2711号

  衢州市柯城区嘉宝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本院受理的原告况建军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诉讼风险提示、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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