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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法庭上

吃光这一瓶,能瘦14斤?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路余 张潇芳 彦明 海薇 秀舟

  时间:

  11月23日

  地点:

  海宁法院

  “你现在好瘦啊!”

  “减肥药厉害,我只吃了一瓶就瘦了14斤。”

  对很多女孩来说,减肥是头等大事。但海宁一蛋糕店的老板娘美美(化名)却因为卖减肥药,被指控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站到了法庭上。

  去年11月,娜娜(化名)刷微信朋友圈时,翻到美美的一张美照,“也就1个月没见,她怎么这么瘦了?”娜娜着实被惊艳到了。

  “你想要的话,我这里有卖哦。”美美趁机向她兜售一款“D家店”的减肥药。看到小姐妹瘦得这么明显,娜娜微信转了400元过去,买了一瓶。

  几天之后,减肥药到货了。这是一个透明塑料瓶,金黄色的瓶口,里面装有60颗金色胶囊,瓶身没有名称、生产标志和说明书。娜娜按照美美的说法,一次两粒吃了几天。但在服药后,娜娜明显感觉没有食欲,口干,连睡觉都睡不好了,整个人很不在状态,吓得她赶紧停药。

  美美靠朋友圈真人照片和推销,吸引了一波姑娘购买减肥药。但有不少人吃了以后都出现了和娜娜相同的症状,有人认为药可能有问题,就报了警。今年6月20日,美美被公安机关刑拘。

  21岁的美美初中毕业就到海宁打工了,她曾经卖过不合格美白针、溶脂针, 被海宁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过一次刑。去年10月,美美在“D家店”的微商处买了一瓶减肥药,吃了以后确实瘦了很多,微信上经常有姑娘问她怎么瘦的。美美虽然知道这药的来源不正规,但看到销路不错,就去“D家店”拿货。就这样,美美成了“D家店”的代理,190元的批发价进货,再以400元的价格卖出。

  根据检测,美美销售的减肥胶囊中含有盐酸西布曲明成分,被认定为有毒有害食品。

  公诉机关认为,美美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食品,应当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由于美美的前罪还在缓刑期内,法院决定撤销缓刑,判处她有期徒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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