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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告

送达公告

  绍兴市欣浩印染有限公司:

  我委已对你单位职工刘忠仁提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作出决定,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刘忠仁目前的伤残情况,符合 5.9.2.(3),鉴定结论为玖级。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绍市(越)劳鉴结字 [2017]282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来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地址:绍兴市镜湖新区曲屯路368号附楼3楼12号窗口),逾期即视为送达。

  绍兴市越城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17年11月29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9 送达公告 2017-11-29 2 2017年11月2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