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
嘉兴市诚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张炜诉你单位劳动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裁决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南劳人仲案字[2016]第403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5年8月至2016年8月工资共计11524.00元,支付经济补偿金50400.00元,补缴2016年8月养老保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45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的,可于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嘉兴市南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何海香(身份证号:330725196412154321)、黄海娟(身份证号:330725197012274521):本会依据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受理了申请人龚志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本会仲裁员名册、仲裁规则、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举证通知书、金华仲裁委员会仲裁风险告知书等仲裁文书。本会定于本公告期满后第8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义乌市宾王路158号银都商务楼1210室开庭审理。务请准时到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仲裁庭将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裁决。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金华仲裁委员会义乌分会
楼红伟(身份证号:330725197211044913)、程华光(身份证号:330725196202151018):本会依据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受理了申请人龚志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本会仲裁员名册、仲裁规则、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举证通知书、金华仲裁委员会仲裁风险告知书等仲裁文书。本会定于本公告期满后第8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30分在义乌市宾王路158号银都商务楼1210室开庭审理。务请准时到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仲裁庭将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裁决。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金华仲裁委员会义乌分会
应伟伟(身份证号:330782199510165455)、徐志政(身份证号:330782199701170636):本会依据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受理了申请人龚志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本会仲裁员名册、仲裁规则、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举证通知书、金华仲裁委员会仲裁风险告知书等仲裁文书。本会定于本公告期满后第8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3时30分在义乌市宾王路158号银都商务楼1210室开庭审理。务请准时到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仲裁庭将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裁决。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金华仲裁委员会义乌分会
朱东民(身份证号:330725196806196612)、叶洋洋(身份证号:330782199101010612)、朱跃军(身份证号:330725197110036615):本会依据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受理了申请人龚志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本会仲裁员名册、仲裁规则、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举证通知书、金华仲裁委员会仲裁风险告知书等仲裁文书。本会定于本公告期满后第8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30分在义乌市宾王路158号银都商务楼1210室开庭审理。务请准时到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仲裁庭将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裁决。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金华仲裁委员会义乌分会
金晨旻(身份证号:330782199208064311):本会依据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受理了申请人龚志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本会仲裁员名册、仲裁规则、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举证通知书、金华仲裁委员会仲裁风险告知书等仲裁文书。本会定于本公告期满后第8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5时30分在义乌市宾王路158号银都商务楼1210室开庭审理。务请准时到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仲裁庭将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裁决。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金华仲裁委员会义乌分会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