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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根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债权),已于2014年12月25日依法转让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特此将下表所列债权及相关权益转让的事实通知与该等债权及相关权益有关的借款人、物权担保人和/或保证人、法院判决与裁定确定的责任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及其各自的承继人(下称“义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作为该等债权及相关权益的出让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该等债权及相关权益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各“义务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与裁定确定的全部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详细清单见附表

  联系电话: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联系电话:13989501551

  2.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777865658

  2017年12月8日

  转让债权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元 

  借款人担保人本金余额(截至2014年10月31日)利息(截至2014年10月31日)合同编号浙江易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抵押人:曹钧、浙江易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保证人:曹钧12,000,000.00976,281.831. 2013信银杭绍虞贷字第004200号2. 2013信银杭绍虞贷字第004535号3. 2013信银杭绍虞贷字第004582号绍兴正明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抵押人:浙江凯盛电缆有限公司、浙江凯萨特电缆有限公司 保证人:浙江信阳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沈银夫、潘何芳38,548,531.372,652,667.811. 2013信银杭绍虞贷字第004476号2. 2013信银杭绍虞贷字第004477号3. 2013信银杭绍虞贷字第004636号4. 2013信银杭绍虞贷字第004645号5. 2013信银杭绍虞贷字第004413号绍兴县大祥纺织品有限公司抵押人:金才云 保证人:金才云、徐祥珍、金瑞木、张玲、绍兴市双宝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13,000,000.001,182,389.861.2013信银杭绍贷字第010855号2.2013信银杭绍贷字第011230号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2017-12-08 2 2017年12月0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