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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法庭上

集体“讨薪”结果变集体受审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何凯霞 周玉瑶 瓯文 陈邦攀 胡新华 黄婧婧 金峰

  时间:

  12月13日

  地点:

  临海法院

  “现在公司情况不好,还债困难,希望你们能帮我渡过难关。我需要你们向法院起诉公司,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等法院判下来,欠你们的钱自然就有着落了。”

  在傅某的策划下,台州某包装公司的16名员工分别向法院起诉,结果因为虚假诉讼集体站到了法庭上。

  傅某经营的包装公司因为经营不善,欠下一屁股外债,濒临破产。债主们纷纷上门催讨,心急如焚的傅某想了一招拖住时间的办法。

  2016年初的一个晚上,傅某召集了16名“骨灰级”员工来到办公室,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你们都是我公司的老员工了,也都知道公司现在的状况。如果你们能帮我渡过难关,我保证欠你们的工资奖金一分不少。”

  “咱们这么多年交情,有什么事你尽管说吧。”员工们都表示理解。

  “你们向法院起诉,数额越大越好。”傅某见大家同意,赶紧落实计划,“我已经请律师拟好了起诉状,你们看看,没什么问题的话就在这上面签字。”

  徐某、章某、陶某等16名员工纷纷在起诉状上签了字。2016年6月,这批“讨薪”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员工们诉称,该包装公司自2013年6月起至2015年2月一直拖欠工资,要求支付劳动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124万余元。

  经法院主持调解,公司与16名员工迅速达成调解协议,由该公司支付给徐某、章某等16人124万余元。

  案子执行过程当中,该公司其他债权人向检察院申请监督,称傅某与员工串通,虚增欠薪金额,骗取法院调解书,涉嫌虚假诉讼。

  经查,傅某与徐某、章某等16人伪造了工资欠款、虚增工资数额及经济补偿款等,企图在执行中获取非法利益。

  假的终究真的不了,案发后,傅某和16名员工供认不讳。

  “诉讼本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解决争议纠纷的重要手段,你们却借助这一合法形式牟取不正当利益,采用虚假诉讼的手段规避债务、逃避执行,不仅浪费了司法资源、妨害了司法秩序,而且严重侵害了第三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终究害人害己。”庭审最后阶段,法官厉声说道。

  傅某等17人均因虚假诉讼罪,被判处了相应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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