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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注:
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7年11月1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及其相应担保人或其承继人应支付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2、若借款人(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以上贷款本金中如无币种名称均指“人民币”。
4、上列主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或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系。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11-12层 联系人:王瓯斌 电话:0571-85774663
特此公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7年12月28日

  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特此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主债务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7-12-28 2 2017年12月2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