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7)浙0726民初6322号
薛涛政:本院受理原告浦江县家佳园装饰商行诉被告薛涛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726民初632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802民初1190号
周明明、张洋军、毛丽俊:本院受理原告柴胜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802民初119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802民初26号
陈甘发:本院受理原告赖跃进诉你彩票、奖券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802民初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802立预4176号
华纲:本院受理原告郑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为要求你归还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本案诉讼费用由你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风险提示、告知书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802引调2850号
王建华:本院受理原告周水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外网查询告知书等。原告诉请要求与你离婚,诉讼费用由你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整在本院审判大楼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825民初2371号
袁强:本院对原告严国前与被告袁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825民初2371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如下:准予严国前撤诉。案件受理费5500元,减半收取2750元,由严国前负担(已交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龙游县人民法院
(2017)浙1004民初10594号
朱高锋:本院受理原告叶惠林与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地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原告要求你立即归还原告借款10000元,并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本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本案诉讼费用由你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由审判员罗婷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刘树华、人民陪审员陈芳萍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定于2018年4月3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