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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龙游县人民法院

  (2017)浙0481民初8162号

  吴春晓:本院受理原告方丁与被告吴春晓、金冰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诉讼相关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责任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请求判令:1、二被告共同归还原告借款20000元并支付该款从2017年5月5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月息2%计算的利息;2、二被告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2500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8年5月8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13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本案由审判员冯去英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吴胜平、人民陪审员黄建新组成合议庭审理。

  海宁市人民法院

  (2017)浙0503民初4819号

  姜秋来:本院受理原告余金艳与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应诉、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民事裁定书、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至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本案定于2018年5月3日13时在本院练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3民初456号

  何亚芹:本院受理原告尹贝翔与被告何亚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等。原告尹贝翔起诉请求判令:1、被告归还借款人137200元;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2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5月11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韦超、王佩婷:本院受理原告楼剑诉被告韦超、王佩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782民初13552号

  杨春娇、朱志宽: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782民初135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被告杨春娇、朱志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付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借款本金375169.81元及利息、罚息、复利(从2017年3月6日起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利息、罚息及复利折算之后的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24%,扣除已支付的79.91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257元,公告费650元,由两被告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8-01-30 2 2018年01月3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