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东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盛建英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义乌东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盛建英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盛建英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盛建英。盛建英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含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盛建英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所列清单中债权所列明的为截止至2016年4月15日本金、利息余额,截止日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另行计算,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承担的还款责任以实际履行时根据主合同约定计算的数额为准,最终以法院裁判文书为准,特此公告。
义乌东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盛建英
2018年2月1日
债权行借款人债务情况(截至2016年4月15日)抵押、担保人币种本金欠息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义乌市金晟工艺品有限公司人民币25,000,000.003947101.84义乌市龙虎日用品有限公司、浙江航艇针织有限公司、浙江忆丰科技有限公司、王君芳、金明生、余小建、傅丽鹏、郑明进、郑航
注: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