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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公告

无主财物公告

  2018年1月2日22时许,台州市公安边防支队在温岭市城南镇犁头嘴码头当场查获浙E12881、赣F61732、皖LA2179、皖S1B321等4辆涉嫌无合法齐全手续买卖成品油的改装油罐车,在上述四辆油罐车内装载有87.4吨燃油。 

  因查获现场无油主,且承运人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燃料油买卖手续,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请油主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及上述燃料油的所有权证明到台州市公安边防支队礁山边防派出所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未认领的,上述燃料油将按照无主财物处理,但不免除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联系电话:0576-86628110。

  台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8年2月8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4 无主财物公告 2018-02-08 2 2018年02月0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