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782民初2097号
陈柏松:本院受理原告余增芳诉被告杭州银迈针纺有限公司、陈柏松、第三人沈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被告陈柏松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余增芳诉请:二被告向原告归还借款324万元并承担利息48.6万元(按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从2015年5月9日算至还清本金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依法由审判员李永群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黄允荣、黄杭生组成合议庭,定于2018年5月22日9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8)浙0782民初1135号
王新峰:本院受理原告徐恭新诉被告王新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被告王新峰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徐恭新诉请:被告归还货款2336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依法由审判员李永群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黄允荣、黄杭生组成合议庭,定于2018年5月22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8)浙0782民初2982号
陈志远:本院受理原告义乌市红果塑料包装材料厂与被告陈志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表、判后答疑告知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依法由审判员吴新辉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虞敷洪、何正统组成合议庭,定于2018年5月30日9时30分在廿三里法庭二号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届时你应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8)浙0782民初2960号
慕发忠:本院受理原告义乌市红果塑料包装材料厂与被告慕发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表、判后答疑告知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依法由审判员吴新辉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虞敷洪、何正统组成合议庭,定于2018年5月30日9时20分在廿三里法庭二号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届时你应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