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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2018)浙0424民初960号

  俞卫琴:本院受理原告吴明诉被告俞卫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本院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程序)、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应诉法律文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如不按时领取,经过60日后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海盐县人民法院

  (2018)浙0502民初927号

  潘松泉:本院受理原告沈琦诉被告潘松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无法采取直接、邮寄等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手册等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与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分别是公告期满后的30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埭溪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7)浙0503民初4829号

  沈凯、万俊浩、许卫良、嘉兴路顺百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诉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6月19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3民初843号

  沈超、沈斌、沈忠明:本院受理原告钱茂荣与被告沈超、沈斌、沈忠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钱茂荣起诉请求判令:1、被告一归还借款3万元、逾期利息损失及律师费2500元;2、被告二、三对上述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令三被告承担所有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20日内。

  本案定于2018年6月13日下午14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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