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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平安巷

出台实施方案 推动律师调解

  通讯员 周金燕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和省高院、省司法厅出台的《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临海法院和司法局积极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联合印发了《律师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对该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模式、资质条件、案件范围和工作程序作了规定,并分别在临海法院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律师工作室,在律师事务所设立调解工作室,在“临海在线”设立网上律师调解中心。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4 出台实施方案 推动律师调解 2018-03-09 2 2018年03月0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