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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债权转让公告

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2018年3月8日编号信浙-B-2018-037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将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债权)依法转让给傅善龙,特此公告。

  2018年3月19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债权转让公告 2018-03-19 2 2018年03月1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