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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法院公告

2018年3月19日

  (2018)浙0304民初1588号

  曹华喜:本院受理原告供玉叶诉被告曹华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304民初1588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程序)。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6月15日9时在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你应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7)浙0326民初7057号

  浙江省瑞安市安阳街道李祠街17号李碎滔、浙江省瑞安市玉海街道虹桥南路12幢2单元701室陈雪霞:本院受理原告方丽华与被告李碎滔、陈雪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326民初705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被告李碎滔、陈雪霞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方丽华借款70000元及利息(以70000元为基数,从2017年9月26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550元,由李碎滔、成雪霞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平阳县人民法院

  (2018)浙0327民初773号

  灵宝市轩瑞矿产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孟首吉、马仙婷: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华冶矿建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灵宝市轩瑞矿产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孟首吉、马仙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法院门户网站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6月22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苍南县人民法院

  (2018)浙0381破64号

  本院在执行瑞安市亿嘉商业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嘉公司)系列债务纠纷案件中,发现亿嘉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征得申请被执行人亿嘉公司的同意,将本案移送破产审查,于2018年3月6日裁定受理亿嘉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3月13日指定浙江信泰律师事务所为亿嘉公司管理人。亿嘉公司债权人应于2018年5月4日前,向管理人浙江信泰律师事务所[地址:瑞安市罗阳大道968号时代大厦A;邮政编码:325200;联系人:刘天祥(13587565620,0577-65813616)〕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亿嘉公司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8年5月7日上午09时00分在瑞安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亿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财务人员必须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瑞安市人民法院

  梁赛花、韩龙:原告陈亨斌诉被告蔡治顺、章小丽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382民初9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8)浙0382民初1548号

  叶金鹏: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和郑芝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6月25日上午09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8)浙0382民初1764号

  叶微、叶天信: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6月25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7)浙0382民初6592号

  刘胜、周培娇、刘方云、卢法香: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正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刘胜、周培娇、刘方云、卢法香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382民初659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8)浙0382民初918号

  陈燕女: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白象支行与被告陈燕女、蔡雷倍、徐崇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转普通程序)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8年6月22日15时在乐清市人民法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7)浙0382民初9676号

  林永良、林道杰、林小珏、郑元双: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诚信支行与被告林永良、林道杰、林小珏、郑元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382民初9676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8)浙0382民初926号

  郑合萍: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器城支行与被告郑祥会、郑合萍、郑荣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8年6月22日14时30分在乐清市人民法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7)浙0382民初7358号

  黄勤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与被告黄勤利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结,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382民初735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7)浙0382民初7355号

  刘春雯: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与被告刘春雯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结,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382民初735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7)浙0382民初6312号

  黄锦力、李节、浙江省建发房地产公司、浙江省建发房地产公司柳市项目部: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诉被告黄锦力、李节、浙江省建发房地产公司、浙江省建发房地产公司柳市项目部、通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382民初6312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7)浙0421民初5531号

  朱熠烯、周云芳:原告吴建青与被告朱熠烯、周云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或无人查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审判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二被告即时支付货款95970元;2、二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西塘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嘉善县人民法院

  (2017)浙0421民初4036号

  嘉善县天凝镇开拓者模板厂:本院审理原告嘉兴市丰丰助剂厂与被告嘉善县天凝镇开拓者模板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421民初4036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载明:准许嘉兴市丰丰助剂厂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8864元,减半收取4432元,由原告嘉兴市丰丰助剂厂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案判决不服,可在公告期满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嘉善县人民法院

  (2017)浙0421民初4351号

  黄卫东:本院审理原告嘉善县惠民街道沣惠热水配送站与被告黄卫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421民初435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载明:准许嘉善县惠民街道沣惠热水配送站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576元,减半收取288元,由原告嘉善县惠民街道沣惠热水配送站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案判决不服,可在公告期满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嘉善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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