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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宁波苏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转让债权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宁波苏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宁波苏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宁波苏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宁波苏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宁波苏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8年3月19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宁波苏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8-03-19 2 2018年03月1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