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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7)浙0782民初16954号

  金波:本院受理原告东莞市联胜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金波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782民初16954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判令:一、被告金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代偿款118676.24元及代偿款占用费。二、原告对登记在被告金波名下的奥迪轿车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金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为实现本案债权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6000元。案件受理费2794元,公告费650元,合计人民币3444元,由被告金波负担。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7)浙0782民初16848号

  陈琳、陈晓燕:本院受理原告吴健亮诉被告陈琳(330326198212077433)、陈晓燕(330326198511237425)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7)浙0782民初168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廿三里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7)浙0782民初17128号

  义乌市宋雪电子商务商行、蒋桂英:本院受理原告黄辉城与被告义乌市宋雪电子商务商行(经营者:赵贤华,经营场所:义乌市江东街道下湾四区9幢9号2楼)、蒋桂英(330719195807201004)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7)浙0782民初17128号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廿三里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身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7)浙0723民初3338号

  纪继良:本院受理原告徐苏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723民初33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义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3民初197号

  浙江梦之家木业有限公司、王龙伏:本院受理原告武义永欣休闲用品有限公司与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原告诉请:一、判令你们向原告支付欠款33万元并支付利息损失(逾期付款从2017年7月1日开始计算至还清欠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暂算2017年12月31日利息9700元;二、判令你们承担本案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开庭审理日期为2018年6月14日上午9时,开庭地点在本院第九法庭。逾期不来应诉,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8-03-19 2 2018年03月1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