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个生态环境检察白皮书发布
本报记者 许梅 汪基建 通讯员 汪璆
本报讯 衢州检察机关在2015年至2017年3年间受理的230件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中,非法采矿罪和涉林犯罪均占30%以上,其次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昨天上午,衢州市检察院举行了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还发布了我省首个生态环境检察白皮书。
2017年2月至7月,盛某某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从杭州市富阳区“丰收纸业”等企业承接废料处理业务,伙同宋某等人将2万多吨造纸废渣倾倒在衢州市常山县、柯城区、衢江区、龙游县等多地。常山县检察院在接到群众举报后,第一时间协调环保、公安部门开展调查核实,并在衢州市检察院指导下启动立案监督程序,书面建议县环保局将案件移送县公安立案侦查,并会同市公安局联合挂牌督办。目前,已抓获归案涉案人员26名,向法院提起公诉10人,正处于审查起诉阶段4人,部分涉案人员仍由公安继续侦查。涉案2万多吨污染物在省、市、县环保部门的努力下,已重新挖掘、清理并运回富阳处置。
白皮书还从案件分布地区、犯罪人员年龄等方面,分析了衢州生态环境犯罪的特点并分析了原因。
衢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成林介绍,在去年衢州市检察院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1+1+1”工作模式基础上,今年,围绕“山水林田湖草”一体保护目标,衢州检察机关将全面履行批捕、起诉、立案监督、刑事审判监督等职能,积极推动建立部门协作、区域联动、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机制,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尤其是要围绕钱江源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千里岗山脉土壤保护、九龙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基层综治平台作用,深入打击犯罪,加强以案释法教育,从源头上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