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1842号
朱福生:本院受理原告楼东风诉被告朱福生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案由蓝照辉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黄建华、周彩燕组成合议庭,定于2018年6月28日上午9时20分在本院黄宅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1665号
柳钧耀:本院受理原告鲍银财诉被告柳钧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由刘波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吴增富、傅国柱组成合议庭,定于2018年6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浦东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1372号
陈钢: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浦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陈钢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1372号案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6月27日上午09时00分在杭坪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1720号
周建英: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浦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周建英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1720号案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6月27日上午09时30分在杭坪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802立预344号
许忠明:本院受理原告张华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802立预344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整在本院审判大楼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802引调795号
陈金高、江晨:本院受理原告邓作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802引调795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