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武义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3民初224号
项凤菜:本院受理的原告武义圣奥物流有限公司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请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运费4510元及违约金662.97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
武义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84民初9470号
王春:本院受理原告胡来利与被告王春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17)浙0784民初9470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立案庭523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1474号
朱启强:本院受理浦江县美雅水晶饰品有限公司诉朱启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6月28日上午9点0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1588号
楼兴江、楼惠英:本院受理傅建栋诉楼兴江、楼惠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6月28日上午9点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4218号
义乌市万雄服饰有限公司、陈雷英:本院受理原告黄浩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4218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8269号
钟开香、陈林洋、金华旭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钟开明: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卓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钟开香、陈林洋、金华旭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钟开明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726民初82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