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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1版:中缝

法院公告

  (2016)浙0104民初4304号

  蔡林方、金新华、钱培华、沈水红、张小华、凌建忠、陈亚锋、浙江衣贝尔服饰有限公司、湖州织里小诗琪制衣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被告蔡林方、沈思奕、金新华、钱培华、沈水红、张小华、凌建忠、陈亚锋、浙江衣贝尔服饰有限公司、湖州红嘴鸥服饰有限公司、湖州织里小诗琪制衣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104民初4304号之一、(2016)浙0104民初4304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4民催2号

  本院于2018年1月9日受理了申请人杭州金满堂实业有限公司遗失银行承兑汇票1张的公示催告申请,已依法予以公告。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于2018年3月21日作出(2017)浙0104民催2号民事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发出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4民初7975号

  杨晓陈:本院受理原告余耀芬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合议庭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点0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27民初1326号

  吴佳琳:本院受理原告俞喆诉你民间借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8 年 6月22日14时在淳安县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7)浙0212民初12480号

  牛万亮、李怀芳: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支行诉被告牛万亮、李怀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212民初124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8)浙0281民催1号

  本院于2018年1月11日立案受理了申请人含山县林头瑞龙铸造厂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泗门支行签发的号码为3100005126062367号、票面金额为15000元、出票人宁波圣烨电器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佳捷电子有限公司、持票人含山县林头瑞龙铸造厂的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8年3月27日判决:

  一、宣告申请人含山县林头瑞龙铸造厂持有的号码为3100005126062367号、票面金额为15000元银行承兑汇票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含山县林头瑞龙铸造厂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余姚市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21 法院公告 2018-03-29 2 2018年03月2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