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浙东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 招募公告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12日依法裁定受理宁波市浙东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债务人)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宁波威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2018年3 月26日,象山县人民法院作出(2017)浙0225破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债务人重整。现依据有关法规,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上述债务人的重整投资人。
有关债务人的基本情况、重整投资人的要求等招募方案细节,详见宁波产权交易中心公告。请意向投资人仔细阅读,遵照申请。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5月10日下午15:00;
竞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21日下午15:00。
报名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15室;
联系人:谢小姐;
联系电话:0574-88259827 13857887838;
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方投资人参与重整投资。
宁波市浙东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0一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