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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浙农锦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单位:万元

注:

上述标的债权清单仅列示截至2015年10月27日标的债权账面本金余额、账面利息余额等的暂估金额,如与法院裁判文书或按标的债权合同约定方式计算金额不同,则以该等法院裁判文书或债权合同确认的方式为准。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浙农锦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6日

  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浙农锦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浙江浙农锦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与该债权相关的各借款人、担保人及包含但不限于清单义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下列债权及其相关权利/权益已转让的事实,从公告之日起,应向浙江浙农锦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9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浙农锦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8-04-16 2 2018年04月1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