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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平安巷

当事人不便 家门口开庭

  4月16日,台州路桥法院金清法庭在金清镇五联村,利用车载审判庭巡回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案被告王某某因患有疾病,行走困难,法庭为便利当事人,到被告住所地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最终约定了分期付款的方案并当场交付了第一期的款项。

  通讯员 解旭烨 张成龙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6 当事人不便 家门口开庭 2018-04-19 2 2018年04月1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