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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变商铺 “金牌娘舅”消费维权

  通讯员 林乃祥 

  本报讯 近日,苍南法院龙港法庭依托“金牌调解室”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开发商虚假宣传而产生的纠纷。

  2016年2月7日,李女士购买了位于龙港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住宅房屋一套,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同年6月,开发商通知李女士修改合同,要求将房屋产权由“住宅”更改为“商铺”。李女士坚决不同意。同时,李女士还发现所签的购房合同中楼房层高仅有4.5米,与开发商前期宣传的层高5.4米有所出入,遂向开发商要求退房,但双方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

  今年3月15日,龙港法庭借助龙港市监局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平台,牵头辖区内七家律师事务所,并联合龙港市监局、公安分局、司法局、综治局等多家单位共同派员组建消费维权“金牌调解室”。

  “金牌调解室”接到李女士的投诉后,“金牌调解员”官福安对这起纠纷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李女士拿回了60余万元的购房款。之后,官福安引导双方将调解协议提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近日,龙港法庭发出民事裁定书,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和正常履行,李女士吃下“定心丸”。

  据悉,“金牌调解室”成立以来已快速解决3起疑难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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