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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与邱耀威债权转让的公告

  袁菊萍、潘美芹:

  根据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1000695251454H)与邱耀威(身份证为331023198311225134)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天台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17)浙1023民初5373号﹞所享有的债权(包括本金、利息、房屋抵押权、保证人保证权)全部转让给邱耀威。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共同还款人,请你们向邱耀威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公告

  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4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与邱耀威债权转让的公告 2018-04-24 2 2018年04月2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