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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催告书送达公告

  绍兴市越城区金一指足浴店(黄仕敏)(身份证号:522422197801153628,贵州省清镇市新店镇中坝村盐井组人):

  你未经批准从2017年6月起擅自在绍兴市越城区城南街道状元新村8幢5号提供足浴服务,本局依法对你作出行政处罚。但你至今尚未履行,现予以催告。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催告书(绍越卫催〔2018〕2号)实施公告送达。(催告书详见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众网通知公告栏http://wsjs.sxyc.gov.cn)。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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