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2551号
方掩星:本院受理原告沈金林诉被告方掩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7月24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2734号
李学先:本院受理原告魏春诉被告李学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7月24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8310号
黄河娟、汤石香:本院受理原告赵阳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726民初8310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100号
朱小春、黎德转、朱小龙、张桂英:本院受理原告陈红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726民初100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9143号
张寻:本院受理原告魏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726民初9143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9240号
陈金铃:本院受理原告钟文甫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726民初9240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8024号
于琛琛、浙江力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晓川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726民初8024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