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光明电讯器材厂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乐清市光明电讯器材厂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18年3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1728.39万元。债务人位于温州市,该债权由凯尔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源沐实业有限公司、谢炳春、管珠芬提供保证担保,乐清市光明电讯器材厂名下位于乐成镇宋湖工业区招贤路4号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谢炳春名下位于乐成镇鲤鱼巷16号住宅;杭州鸿昌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位于杭州市桐庐县分水镇国际金都8幢2单元104室住宅;谢庆业、梁祥娟名下位于乐成镇勤政路第18幢第6间住宅抵押。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相应如注册资本、资信证明、境内企业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公告有效期:1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1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信达浙江分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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