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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公告

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浙江赛特鞋业有限公司债权人:

  《浙江赛特鞋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4月11日经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18年4月13日经瓯海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浙0304民破21号之六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浙江赛特鞋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实施一次分配,确定于2018年5月28日前实施,最终可供分配总额为人民币208903.23元,均为郫筒债券。

  另有破产费用3570.19元,因破产财产过户、破产程序终结公告、工商、税务注销等费用,暂予以提存。

  特此公告。

  浙江赛特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5 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2018-04-26 2 2018年04月2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