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打父亲,父亲起诉收回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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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4月25日
地点:
临海法院
毛大爷年近八十,本该是在家里颐养天年的时候,可如今却坐在了法庭的原告席上,对面被告席上的,是他的亲儿子。这起官司明面上是为了2间房子的所有权问题,内里其实是为了赡养那点事儿。
十多年前,毛大爷和儿子签订了一份赡养赠与合同,约定将老人名下所有的2间房子赠送给儿子,从此由儿子负责毛大爷老两口的生老病葬等赡养义务。父子俩为此还特意去公证处做了公证。
谁知,房产证上换了名字之后,儿子与老父老母之间并没有很亲近,平时都是分开各自生活的,逢年过节儿子也很少去陪老两口吃饭。毛大爷自己收着些租金过日子,儿子也就很少给赡养费。有一回,父子因为一点小事发生争吵,两人都是暴脾气,毛大爷居然被儿子打伤,闹进了派出所。从此,父子关系将至冰点,毛大爷认为儿子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要求解除之前的赠与合同,要回那2间房子的产权。
“按照赠与合同里面的要求,我已经照顾了老两口的生活,父亲生病时也去医院照顾了,平时生活也算和睦。”儿子小毛坚持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赡养义务,只承认那次争执时失手打伤了父亲,“可那也是因为父亲有错在先”。
“老人年事已高,虽然有租金收入,生活无忧,但作为儿子应该更全面、更主动地赡养父母,不仅是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还有精神上的抚慰。”法庭上,法官对小毛这样说。
见小毛不作声,法官继续说道:“作为子女,应当关心老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人,纵然老人可能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子女也不能殴打老人,发生矛盾之后也应该积极主动去修复亲情,而不是放任亲情破裂。”法官认为,小毛对老人缺乏关心,确实没有尽到赡养义务。
法院最终判决撤销毛大爷和小毛签订的赠与合同,要求小毛帮助老两口把2间房产转回老人名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