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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告

法院公告

2018年4月28日

  (2017)浙0903民初2893号

  周金志(曾用名周亚军):本院受理原告舟山金亿涂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汤海波、周金志、恒尊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903民初28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载明:“一、被告汤海波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舟山金亿涂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530000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赔偿自2017年8月9日起至清偿之日止上述款项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二、驳回原告舟山金亿涂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100元,由被告汤海波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2017)浙0604民初9477号

  余兴长:本院受理的原告孟宝夫与被告余兴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604民初947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4民初373号

  周焕青、肖定芳: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周焕青、肖定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304民初37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4民初375号

  孙恒梅、金信法: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孙恒梅、金信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304民初37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4民初376号

  陈秋署、林婉平: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陈秋署、林婉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304民初37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4民初377号

  王苏厚、刘乐: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王苏厚、刘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304民初37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4民初2642号

  张小明、袁红梅:本院受理的原告陈锡柳与被告张小明、袁红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18年8月6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81破14号之一

  2018年1月3日,本院根据彭建军的申请裁定受理瑞安市传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奇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经管理人依法通知,债务人并未向管理人移交任何财产、印章、财簿、文书等资料。截至2018年4月8日,传奇公司可供清偿的破产财产为0元,而实际发生的破产费用已达1902元,破产财产已经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故请求本院宣告传奇公司破产并终结传奇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本院认为,管理人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本院于2018年4月8日裁定宣告传奇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瑞安市人民法院

  (2018)浙0382民初2804号

  金国贤: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北白象小微企业专营支行诉你及王贤雷、陈永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8月16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8)浙0382民初2768号

  傅惟灶、傅和献:本院受理原告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8月7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8)浙0382民初2735号

  宋建青、庄庆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8月7日上午09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8)浙0382民初2003号

  乐清市大荆加油站: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8月6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8)浙0382民初2002号

  乐清市大荆加油站: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8月6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9 法院公告 2018-04-28 2 2018年04月28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