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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2018)浙0726民初733号

  虞旭光:本院受理原告周翔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7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限被告虞旭光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原告周翔借款本金312000元及利息(按本金235000元、月利率1.5%自2016年8月6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980元,保全费252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9150元,由被告虞旭光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564号

  石雪英、邵利进:本院受理原告陈贤青诉你们、季朝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5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限被告石雪英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原告陈贤青借款27300元及利息(以27300元为基数,自2016年6月22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二、被告邵利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邵利进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石雪英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驳回原告陈贤青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05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人民币1700元,由原告陈贤青负担477元,由被告石雪英负担1223元、被告邵利进负连带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3090号

  方天锡:本院受理原告潘利锋与被告方天锡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由沈敏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杨珊珊、人民陪审员童群仙组成合议庭,定于2018年8月15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2575号

  陈岸松、陈国珍、周惠芳: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浦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岸松、陈国珍、周惠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由沈敏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杨珊珊、人民陪审员童群仙组成合议庭,定于2018年8月15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8-05-08 2 2018年05月0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