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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天平·温州

微播报

  温州市中级法院:

  举办温州知识产权保护论坛

  4月27日下午,温州市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2018年会暨温州知识产权保护论坛在温州市中级法院召开。本次论坛由温州市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市法学会、市法官协会、温州知识产权学院共同举办,主题为“新时期知识产权执法司法改革创新问题探讨”。论坛通报了2017年温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并发布2017年温州知识产权保护15大典型案例。

  设立三色预警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

  温州中院通过确立评分标准、划定三色预警、落实院长约谈等措施,全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2017年,温州法院新收执行案件87102件,执结案件82896件;违法制裁率、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到位率达10.0%、61.6%和56.3%,同比上升5.2%、30.3%和21.8%;执行申诉率仅为0.02%,为全省最低。

  鹿城区、龙湾区法院:

  诉调对接提升诉前纠纷化解率

  今年以来,鹿城区、龙湾区法院不断推进“三大机制”工作,通过搭建特色调解平台,引入律师参与调解,建立健全以调解、和解为主导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诉前矛盾化解力度。今年1-3月,鹿城区法院诉前纠纷化解率为28.77%,同比上升26.22%,排名全市法院第一;龙湾区法院诉前纠纷化解率达17.59%,居全市法院第三位。

  鹿城区法院:

  重拳打击拒执犯罪

  为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鹿城区法院紧抓打击拒执犯罪,2017年以来,移送拒执罪59件72人,立案侦查47件58人,判处13件14人,通过打击拒执犯罪行为执行到位4803万元。

  瓯海区法院:

  连续五年破产结案数超过全国1%

  瓯海区法院近日召开破产审判新闻发布会,通报去年办结破产案件77件,连续五年破产结案数超过全国法院年破产结案数的1%。该院还创新性提出在网拍平台单设破产财产网络拍卖平台,被阿里巴巴公司采纳后上线了新版拍卖系统。

  洞头区、瑞安市、永嘉县法院:

  开展专项执行活动

  日前,洞头区法院开展了以打击抗拒、规避执行行为为主题的“零点行动”专项执行活动,此次行动共搜寻到被执行人住处9处,找到被执行人5人。

  4月12日,瑞安市法院开展“决胜一号”集中执行行动,剑指20起拒不腾退房产的“钉子案”。截至当晚,该院共腾空房产18处,面积2800余平方米, 拘留3人,另有2名被执行人主动缴纳了腾空保证金。

  同日,永嘉县法院开展了金融债权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共传唤被执行人15人,司法拘留6人,执结案件10件,执行到位金额60余万元。

  瑞安市、永嘉县法院:

  启用家事审判新制度

  4月27日,瑞安市法院首次适用家事观察团制度,邀请5名家事观察员协助审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家事案件观察团制度主要适用于法律关系相对明确、当事人矛盾突出、案件事实争议较大的家事类纠纷案件,通过把公众的评判标准引入案件审理,使法律规定与大众评判得以有机结合。

  4月17日,永嘉县法院首次在一起当事人对解除婚姻关系无异议,但均要求抚养婚生子的家事案件中出具了子女抚养探望承诺书,对探望时间、次数、方式予以明确,以帮助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望权的实现。

  乐清市法院:

  诉调对接化解食品领域民事纠纷

  日前,乐清市法院与乐清市消保委建立食品领域民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并出台办法予以规范。涉食品领域民事纠纷,法院在受理前、审理中均可以委托市消保委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予以司法确认,并不收取诉讼费。

  跑一次领到企业涉诉记录证明

  企业参与招投标、上市时,需要提供近三年或两年内无涉诉案件记录,乐清市法院为方便企业办理相关事项,出台了《关于出具企业涉诉纪录证明的规定》,让当事人跑一次便能拿到证明。

  苍南县法院:

  首个自主研发陪审员管理平台上线

  苍南县法院积极创新陪审员管理方式,运用“互联网+”手段,自主研发了全省首个陪审员管理平台。该平台具有人员信息管理、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参审、履职评价、陪审业绩等功能。平台为该院153名人民陪审员建立个人档案,并按照地域归入相关业务庭和派出法庭,提高了办案效率。

  平阳县法院:

  被列为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建设试点法院

  平阳县法院积极打造“四心”工程,通过建立规范化心理健康服务人才培育和使用机制、常态化心理健康服务机制、专业化心理疏导机制、立体化心理服务宣传机制,发挥法院在促进社会心理安全和培育社会良好心态上的司法助力作用。日前,温州市综治办已将该院列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法院。

  文成县法院:

  与仲裁委共建“裁审衔接”机制

  4月16日,文成县法院和文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签署《劳动争议裁审机制共建意见书》,提出建立长效沟通、能力建设、信息共享、教育宣传等机制,并对受理程序、财产保全、案件执行保障等方面的衔接程序进行了明确。据悉,双方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协作工作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机制互通,最大限度保障劳动者权益。

  (温萱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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