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2916号
钟晟熠、郑辉丽、黄笑旦:本院受理原告陈振锋诉被告钟晟熠、郑辉丽、黄笑旦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案由章素诚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周彩燕、黄建华组成合议庭,定于2018年8月13日上午9时在本院黄宅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3284号
傅军礼:本院受理原告祝南杰诉被告傅军礼加工合同纠纷一案,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立即归还欠款225000元,利息按银行同期利息四倍计算至实际归还之日止)。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8月14日上午9:30在本院浦东法庭开庭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2879号
张未生:本院受理原告朱文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2879号案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08月14日上午09时00分在杭坪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3229号
丁金福:本院受理原告朱绿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3229号案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08月14日上午09时15分在杭坪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449号
傅继根、于婉茹:本院受理原告戴丽霞诉被告傅继根、于婉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4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限被告傅继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戴丽霞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从2014年4月28日起按月息2分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戴丽霞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275元,由被告傅继根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浦东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