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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599号

  沈峰:本院受理原告陈栋诉被告沈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726民初5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浦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9262号

  郑青江、徐双双:本院受理原告傅红卫诉被告郑青江、徐双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726民初92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浦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2911号

  金初升:本院受理原告胡根贤诉被告金初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由刘波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肖春来、人民陪审员吴增富组成合议庭,定于2018年8月1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浦东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2638号

  柳梁青: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支行诉被告柳梁青信用卡纠纷一案,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84268.67元、利息13464.96元、滞纳金、手续费11051.82元(利息暂至2017年5月31日,之后的利息按约定计算到实际付清之日止)元。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8月16日上午9:30在本院浦东法庭开庭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3081号

  邵一川:本院受理原告张博诉被告邵一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2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自起诉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归还之日止)。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8-05-11 2 2018年05月1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