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宁波华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及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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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下称:宁波市分行)在2000年3月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下称浙江分公司)就其及其所辖属有关分支机构的部分债权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就该转让协议项下的部分债权浙江分公司在2005年11月与宁波华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又签订了不良资产包转让协议,现进行公告通知并催收如下:
本公告所列判决书或调解书均已生效且已申请执行,内所含债权及相关利益已转让给宁波华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相关债务人、保证人均应立即向宁波华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履行还本付息义务。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宁波华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