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8)浙0503民初1924号
褚春明:本院受理原告邱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离婚案件诉讼当事人权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须知、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8月30日9时在本院菱湖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8)浙0702民初2645号
陈康良、郑国英:本院受理原告郑艳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702民初2645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702民初2035号
傅侃:本院受理原告滕建忠与被告傅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婺北第3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782民初2768号
方杰:本院受理原告张立民诉被告方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782民初2768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判令:被告方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张立民借款人民币10000元及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从2018年2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由被告方杰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8)浙0723民初792号
潘竹林:本院受理原告李恩严与被告潘竹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审判人员组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10200元(利息已计算至2018年3月22日止,此后按月利率1%计算至实际归还之日止),并由被告负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本案开庭审理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开庭地点在本院第四法庭,逾期不来应诉,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武义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409号
叶超超:本院受理原告金锦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4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