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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公告

逾期贷款催收通知

  徐尤军:

  借款人徐尤军于2015年7月10日与开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阳信用社签订了编号为9271120150013446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借款期限为2015年7月10日至2016年7月8日。保证人开化县金汇担保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签订了编号为9271120150013446的《个人保证借款合同》,为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该笔贷款现已经逾期672天,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截止2018年5月11日,借款人徐尤军尚欠借款本金壹佰伍拾万元整,利息349245元。

  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为此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你公告送达催收通知,请你尽快支付借款本息。

  特此通知

  催收人(贷款人):开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阳信用社

  2018年5月17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3 逾期贷款催收通知 2018-05-17 2 2018年05月1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