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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说法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公告清单如下(时点:债权转让基准日2018年1月1日,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昕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浙江浙农锦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昕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浙江浙农锦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昕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特公告通知借款人及各担保人。

  浙江浙农锦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各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浙农锦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昕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浙农锦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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