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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芯。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6)浙0784民初00983号

  樊丁缙、林满:本院受理原告颜禄亮与被告樊丁缙、林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程序)、开庭传票及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开庭审理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8时50分,开庭地点在永康市人民法院五号审判庭(东门三楼)。合议庭成员为章璐、陈月园、应萌芯。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8)浙0784民初3770号

  罗万胜、柳建堂: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娟与被告罗万胜、柳建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开庭审理日期为2018年9月4日8时40分,合议庭组成人员为张丽英、陈章元、徐香珍,开庭地点在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第5号审判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6053号

  葛东理、黄仙凤:本院受理原告张纯钢诉被告葛东理、黄仙凤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726民初605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2989号

  陈晓燕:本院受理原告郑根华诉被告陈晓燕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案由蓝照辉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黄建华、周彩燕组成合议庭,定于2018年9月20日上午9时在本院黄宅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843号

  周决林:本院受理原告边小凡诉被告周决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84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8-05-28 2 2018年05月28日 星期一